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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期交易是指在本中心规定的交易品种范围内,买卖双方签订在本月或未来某时间完成货物交收的电子交易合同的一种交易模式。
中远期交易允许合同转让,采用竞价机制、合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结算制度、仓单交收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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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期交易的交易品种以六位代码进行表示,前两位代表交易品种代码,后四位代表最后交易日。每月交收一次。一般情况下,每月15日为最后交易日,交收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但具体日期以该交易品种上市时本中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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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期交易程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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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员承诺并签署与交易有关的责任文件(含数据电文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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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方会员将购买指令输入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并向本中心交付保证金;卖方会员向本中心提交仓单并将卖出指令输入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如货物暂未在本中心注册登记取得仓单,卖方会员须向本中心交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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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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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合同签订时,会员支付合同货款的20%作为履约保证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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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后交易日的后一交易日闭市前,买方会员付足全额货款;交收日闭市前,卖方会员必须用仓单置换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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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根据买卖双方提交的保证金、仓单情况确认会员的交易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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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所有会员发出的购买或销售指令排序,当购买价大于或等于销售价则自动成交。成交价为购买价和销售价中申报时间在先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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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中心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吨,原则上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具体最小变动价位以本中心公告为准。买卖数量单位为吨,每笔交易买卖的数量须是1吨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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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手续费暂定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以本中心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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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货物交收价小于5000元/吨,交收手续费为5元/吨;如货物交收价大于等于5000元/吨,交收手续费为1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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